時間:2025-09-11 欄目:志愿報考
根據《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和《華中農業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機構
(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張安錄
副組長:柯新利
成員:王秀蘭 王家合 李紅波 董捷 蔡銀鶯 楊鋼橋 胡偉艷 汪文雄 陳銀蓉 陳新忠
秘書:周愛菊
(二)招生工作監督小組
組長:周向陽
成員:樊華 丁艷華
受理考生申訴渠道
電話:027-87285058
郵箱:fanhua@mail.hzau.edu.cn.
(三)學科復試小組
各學位點應遴選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復試專家和工作人員參與復試工作,遵守學術回避原則。向參與復試的所有人員宣講政策、紀律和復試工作基本規范,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簽訂《工作責任書》;成立不少于5人的復試小組;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安全第一
把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統籌考慮疫情防控要求和人才選拔需要,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穩妥做好復試考核工作。
(二)堅持科學選拔
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加強對學生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身心素質、學業知識、專業素質、創新潛質進行全面考察和綜合評價。
(三)堅持陽光招生
注重完善制度,嚴肅招生紀律,嚴守招生規定,嚴格規范流程,做到政策宣傳到位、程序公開到位、結果公示到位,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實現陽光招生。
三、復試工作要求
(一)嚴審復試資格
嚴查考生身份。復試前,學院嚴格審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學歷證書或學歷認證報告(往屆考生)、學生證或學籍認證報告(應屆考生)、《入伍批準書》(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退出現役證》(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等材料。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應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
(二)嚴格復試組織管理
1.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要發揮和規范導師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加強導師遴選和培訓,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復試全程錄音錄像。
2.嚴肅考風考紀。學院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學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三)確保信息公開
在學院門戶網站、公告欄、研究生院網站等公開復試錄取信息,上報研究生院備案。做到政策公開、方案公開、程序公開、成績公開、結果公開。
(四)復試工作人員責任和回避原則
復試工作實行責任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和學術回避制度。所有參加復試及錄取工作的人員都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保密的規定和教育部有關碩士生招生錄取工作的各項規定,對復試專家組名單、命題教師、監考教師、評卷教師等相關內容應嚴格保密。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復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
(五)結果公示
擬錄取名單由學院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公示內容如有改動,須對改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改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各學位點按規定及時、完整、規范公開復試錄取信息,接受監督和檢查。堅持“誰公開、誰把關、誰解釋、誰負責”的原則。
以上是關于“華中農業大學公共管理學院2021考研(不含MPA) 復試錄取方案”的相關資訊,想要更詳細了解更多考研培訓機構的相關情況,可以咨詢咱們在線客服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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