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5-09-11 欄目:志愿報考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嚴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等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文件中有關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要求,進一步深化改革,不斷探索科學、規范的復試辦法,提高復試質量,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規定,堅持質量第一的指導思想,維護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聲譽,從科研單位特點出發,做好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
二、工作原則
1、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全面考察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創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2、樹立科學的人才選拔理念,著重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加強對考生創新能力和專業素養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貫表現,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
3、堅持安全、公平、公正、公開。復試過程政策透明、程序規范、操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提高服務意識,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組織管理
(一)成立一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一院已成立由院長為組長、黨委副書記為副組長的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關于成立一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院人〔2019〕1952號)〕并向北京市教委備案,成員由院屬各培養單位主管領導和院研究生院主管領導組成,負責一院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負責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監督復議工作。建立并實行了“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部門各負其責”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機制,一院研究生院作為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負責貫徹和執行領導小組相關決議,制訂一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負責組織協調各培養單位招生錄取工作,負責審核各培養單位擬錄取名單。院屬各培養單位成立本單位招生工作小組;
一院2021年共有17個下屬研究生培養單位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包括:研究發展部、空天業務部、一部、戰術武器事業部、10所、12所、14所、15所、18所、702所、703所、102所、11所(京)、101所、13所、704所、772所。
(二)各培養單位成立本單位招生工作小組
各培養單位招生工作小組在一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工作,負責制定本單位復試工作具體方案、應急預案,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綜合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等,并組織實施;
招生工作小組由本單位主管領導、相關研究室領導、相關導師和專家、人力資源處領導和紀檢部門人員組成,一般人數不少于5人,且紀檢部門要全程參與到研究生復試工作中。
四、準備工作
(一)復試時間和復試方式
復試時間:3月22日起逐步開展一院研究生復試工作,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4月30日前完成調劑考生復試錄取。
復試方式:各培養單位在總結去年復試工作的基礎上,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在確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原則上應采用網絡遠程的復試方式。
(二)工作安排與復試流程
各培養單位嚴格按照復試工作相關要求,網絡遠程復試技術平臺所需場所、設備、技術等要求,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審慎選擇復試地點,在研究生院規定的期限內完成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
具體復試工作流程如下:
1、3月19日前,公示《中國運載火箭技術研究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方案》;
2、3月23日前,完成復試工作人員培訓;
3、3月24日前,完成碩士研究生遠程復試平臺承諾書
和考試管理等所有復試相關應用項設置,完成遠程面試全流程測試;
4、3月24日前,開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5、4月30日前,完成全部一志愿及調劑考生的復試錄取工作。
(三)復試方案公布
3月19日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同時公布各培養單位聯系方式和監督舉報電話。
(四)考生資格審查
復試前,各培養單位與考生確認復試時間并通知考生在規定期限內將資格審查材料上傳至遠程復試平臺或培養單位郵箱;各培養單位在復試前完成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校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的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校驗有問題的,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各培養單位還可通過《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等資料,或通過函調、外調等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誠信和品德進行考核。資格審查不合格或不參加資格審查的考生取消復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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